內政部營建署公開散佈假訊息!
#內政部營建署公開散佈假訊息!
 
營建署今天的新聞稿,寫到「社會住宅的成本原則上以直接與間接興建成本、利息、長期維護費為主,就地方政府而言,因公有公用的土地與建物,#原本就不用繳納房屋稅與地價稅。」

修但幾勒,社會住宅根本不符合房屋稅條例14條及土地稅法第20條的免稅規定,因為 《住宅法》對社宅地價稅及房屋稅 #免徵期只有10年,因此地方在財務計算上,將其餘45年(社宅總生命週期55年)計入成本,連帶導致攤提後的租金增加。
 
此外,內政部長徐國勇更藉機說「規定早就定好了,地方政府要自己努力。」然而,依住宅法第11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住宅法條文施行後2年內完成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但目前中央主管機關遲未針對該條文建立相關制度。

徐部長的「規定早定好」,也是公然說謊!
 
執政黨不僅在囤房稅相關修法不停拖延,更發假新聞突顯自己的能力之差勁,讓總統蔡英文的住宅三箭成為騙取選票的口號,完全對不起當初因為居住正義支持民進黨的年輕人。
 
甚至到現在,還在拿林口社會住宅替中央居住正義背書,然而林口社宅是中央出資提供新建工程所需土地及興建工程費用,委由 #台北市政府興建林口社會住宅,世大運之後轉交給新北市政府管理。明明合作可以共創新局,卻要推諉搞鬥爭,能否請中央放過認真做事的地方首長?
 
我們呼籲內政部有責任訂定社會住宅租金和分級收費基準,不能都推給地方政府。請內政部趕快做實事,不要忙著做假新聞!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萊牛牛肉麵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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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內容,都在本週的踢批批新聞 https://youtu.be/uN8W1nJ5L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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