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黨團聲明】
一黨獨大的民進黨 違法監委的監察院

一、民進黨刻意放任國民黨破壞議場,透過這種方式,閃過實質審查、詢問,同時以一黨獨大的霸道優勢,將於7月17日強勢投票表決通過監察院院長及監察委員名單,硬生生輾壓其他政黨委員的職權,實屬傷害台灣民主惡例。

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0條,監察院委員提名人應受到立法院的審查與詢問,被提名人需要列席說明與答詢。若因為特殊情境,就刻意跳過實質審查及答詢階段,就是違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0條之規定。

三、依照臨時會審定之議程,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為全院委員會,進行監察院院長、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資格之審查會議;若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0條規定,全院委員會既未召開,且被提名人未經過實質審查與詢問,立法院7月17日院會就逕自投票表決同意第六屆監察院院長、監察委員的資格,實有違反本院職權行使法同意權行使之規定。

四、民進黨立院黨團以一黨獨大的霸道作為,未依據本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行使第六屆監察院院長、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之程序,逕自以過半席次強行投票表決通過其提名,不要說是末代監察院,根本就是違法監察院院長及監委,完全不符合程序民主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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