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委員會組織辦法與架構
台灣民眾黨組織發展部

青年委員會組織辦法
 
2021 年 12 月 14 日組織發展部通過
 
 
 
第一條、  法源

  本委員會組織辦法依據本黨章程第24 條規定及組織發展部直屬組織成立原則制定。

第二條、  名稱

  本委員會名稱為台灣民眾黨青年委員會,簡稱青委會。

第三條、  宗旨

  本黨為致力於青年發展、就學、就業、產業發展、創新及公共事務參與等青年相關議題之研究與策略、政策之擬定,並結合串連相關專業人士、青年團體、社團協助本黨組織經營發展,以推動公共事務,服務國家社會為宗旨成立之委員會。

第四條、  任務

  青委會任務如下:

    一、保障台灣青年權益,擴大公共參與,推動相關法規制度之建立與修正。

    二、創建公開機制,推舉台灣青年幹部,參與本黨決策,為國家培育各方面的青年領袖及政治人才。

    三、提供台灣青年公平、多元的教育平台,創造青年實現自我價值的機會。

第五條、  組織定位

  青委會隸屬本黨組織發展部,應受本黨組織發展部指導及監督。

第六條、  成員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組織發展部提報人選經中央委員會同意後任命,任期兩年。主任委員得依業務規劃及工作分派之需求,得提報副主任委員、執行長、副執行長、及顧問數名,任期與主任委員相同。

第七條、  業務編組

  本委員會因應業務規劃,下設輿情策略組、學青組、活動規劃組、媒體文宣組、行政業務組等五組,並得依實際業務需求於提報組織發展部核定後,擴增業務單位編制。

第八條、  通過與施行

  本組織辦法由青年委員會提案,經組織發展部核定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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