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臉書更新】羈押不是辦案萬靈丹!

針對劍青檢改以「護航罪犯」、「黑化台灣」標籤、刻意醜化《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法,愈來愈多法界人士出來與邪惡對抗, 台灣陪審團協會 #鄭文龍 理事長與 #江建祥律師 發表以下觀點:
以「串證之虞」為由,在沒有明確證據下濫行羈押,顯示台灣的制度早已嚴重偏離人權與法治軌道。
劍青檢改用恐嚇式語言威脅民主與法治,似乎是只要有嫌疑就等於有罪、就可以合法剝奪任何司法正當程序與權利,似乎只要誰沒有按照偵查機關所期待的方式說話,就可以被放在罪犯那一邊,就會被視為黑化台灣的一部分,劍青檢改的說法早已背離了成熟的民主國家法治語言與思想。檢察官代表的是 #國家公權力 ,必須克制權力、要在「明確的法律框架內」辦案,如今竟有一批惡檢只為自己方便,就可以隨便把人關起來,靠押人取供獲得筆錄與自白,再拿「治安」當作自己程序不正義的免死金牌?
#台灣陪審團協會 指出:德國以滅證、勾串事由羈押的案件約占5%,而台灣羈押中以「串證」為主要理由的比例竟超過70%。顯示標榜人權立國的民進黨政府不但不讓台灣與「與國際接軌」,還把他國的例外事由變成本國的常態與變態藉口。
台灣的司法制度早已偏離人權法治軌道。
台灣的羈押制度不再建立在「具體客觀事實」之上,而是抽象臆測、推論或便宜行事之上。
這篇文章提醒了我們:羈押不是辦案工具,對於那些一再以「#柯文哲條款」來模糊焦點的政治性語言,我們想告訴你們的是,柯文哲遭到 #北檢 和 #廉政署 以未經證實的訊息,羈押禁見長達363天,他一審被定罪的罪名,與搜索票之「嫌疑」天差地別,最後是靠被羈押、被威脅、被竄改的證人證詞將 柯文哲 判處莫須有重罪。
柯文哲應有的司法人權從未受到保障,他身受其害,卻也凸顯了台灣民主與法治的底線早已破壞殆盡,受害者不知凡幾,此次修法非但保障不了柯文哲,反而是保護未來的、其他的、可能無罪且無辜的被告,也在保護民主與法治的底線。
引用江律師的文章,在這場修法爭論中,我們應該思考的是,這個社會到底要繼續選擇聽信惡檢為了方便押人取供所刻意製造的恐慌和惡意標籤,還是要讓台灣朝向真正的法治與科學辦案?
⚖️我們要的,是「無限上綱、只要臆測可能串證就予以羈押」,還是「以具體事實為基礎的程序保全羈押」?
⚖️我們要的,是把沉默視為「不配合」「有罪」,還是理解 #緘默權 是每一個人在面對國家權力時的最後防線 ?
⚖️我們要的,是讓羈押率變態的居高不下,以宣示打擊犯罪的決心,還是讓偵查走向更科學、更透明、更依賴客觀證據而非押人取供 ?
真正值得我們站出來支持的,是讓羈押回到它應有的位置,讓制度可以打擊罪犯、也保障基本人權。 而這些問題與答案不應該只在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裡,而應該在每一個人心中。
以「串證之虞」為由,在沒有明確證據下濫行羈押,顯示台灣的制度早已嚴重偏離人權與法治軌道。
劍青檢改用恐嚇式語言威脅民主與法治,似乎是只要有嫌疑就等於有罪、就可以合法剝奪任何司法正當程序與權利,似乎只要誰沒有按照偵查機關所期待的方式說話,就可以被放在罪犯那一邊,就會被視為黑化台灣的一部分,劍青檢改的說法早已背離了成熟的民主國家法治語言與思想。檢察官代表的是 #國家公權力 ,必須克制權力、要在「明確的法律框架內」辦案,如今竟有一批惡檢只為自己方便,就可以隨便把人關起來,靠押人取供獲得筆錄與自白,再拿「治安」當作自己程序不正義的免死金牌?
#台灣陪審團協會 指出:德國以滅證、勾串事由羈押的案件約占5%,而台灣羈押中以「串證」為主要理由的比例竟超過70%。顯示標榜人權立國的民進黨政府不但不讓台灣與「與國際接軌」,還把他國的例外事由變成本國的常態與變態藉口。
台灣的司法制度早已偏離人權法治軌道。
台灣的羈押制度不再建立在「具體客觀事實」之上,而是抽象臆測、推論或便宜行事之上。
這篇文章提醒了我們:羈押不是辦案工具,對於那些一再以「#柯文哲條款」來模糊焦點的政治性語言,我們想告訴你們的是,柯文哲遭到 #北檢 和 #廉政署 以未經證實的訊息,羈押禁見長達363天,他一審被定罪的罪名,與搜索票之「嫌疑」天差地別,最後是靠被羈押、被威脅、被竄改的證人證詞將 柯文哲 判處莫須有重罪。
柯文哲應有的司法人權從未受到保障,他身受其害,卻也凸顯了台灣民主與法治的底線早已破壞殆盡,受害者不知凡幾,此次修法非但保障不了柯文哲,反而是保護未來的、其他的、可能無罪且無辜的被告,也在保護民主與法治的底線。
引用江律師的文章,在這場修法爭論中,我們應該思考的是,這個社會到底要繼續選擇聽信惡檢為了方便押人取供所刻意製造的恐慌和惡意標籤,還是要讓台灣朝向真正的法治與科學辦案?
⚖️我們要的,是「無限上綱、只要臆測可能串證就予以羈押」,還是「以具體事實為基礎的程序保全羈押」?
⚖️我們要的,是把沉默視為「不配合」「有罪」,還是理解 #緘默權 是每一個人在面對國家權力時的最後防線 ?
⚖️我們要的,是讓羈押率變態的居高不下,以宣示打擊犯罪的決心,還是讓偵查走向更科學、更透明、更依賴客觀證據而非押人取供 ?
真正值得我們站出來支持的,是讓羈押回到它應有的位置,讓制度可以打擊罪犯、也保障基本人權。 而這些問題與答案不應該只在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裡,而應該在每一個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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