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憲就是違憲,違法就是違法! 請賴清德立即履行法律義務,別再刻意拖延提出大法官人選!

【台灣民眾黨聲明】
針對由 5 位綠色司法獨夫違憲召開的憲法法庭,今天所做出的「 115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台灣民眾黨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設大法官 15 人掌理解釋憲法之權,司法院 5 人在違反憲法規定與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要違憲、違法做出 #5人判決,刻意從人權議題著手,企圖提升 5 人判決正當性,此種陽謀,昭然若揭。
但是,#違憲就是違憲、#違法仍是違法,其違憲違法的 5 人組成,並不會因為提出的意見有助被告程序權保障,就能夠讓違憲違法的判決合法化、合憲化。
台灣民眾黨贊同在合法的前提下,各機關可以努力繼續提升我國的人權保障,但應該「以合法的程序進行」。此時 5 人持續判違法決,訴求人權保障議題,因是在違法程序的前提下,實乃對各級法院法官、律師,都創造了本無必要的難題。
此次 115 年憲判 1 號對於系爭的刑事訴訟法第 416 條,採取的是一種合憲性解釋建議,認為應準用刑訴法第 346 條之規定,讓辯護人在為被告之利益且被告未明示反對下,得單獨為被告之羈押處分提起抗告。其實,即使沒有此解釋建議,各級法院法官在解釋適用法律時,本來就可以做此種合憲性解釋。
事實上,關於羈押制度,現行法存在更多「侵害人權」的規範,台灣民眾黨早就提出相關修法,解決許多更為嚴重的問題。令人遺憾的是,卻遭由民進黨政府控制的司法院與法務部杯葛反對。本黨呼籲,立法院應 #立即排審《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的修正草案, #全面檢討羈押制度 的人權侵害問題。
台灣民眾黨沉痛呼籲,5 人判決在憲法上、法律上 #都是違憲違法而無效。請賴清德 #立即履行法律義務,別再刻意拖延提出大法官人選。
針對由 5 位綠色司法獨夫違憲召開的憲法法庭,今天所做出的「 115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台灣民眾黨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設大法官 15 人掌理解釋憲法之權,司法院 5 人在違反憲法規定與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要違憲、違法做出 #5人判決,刻意從人權議題著手,企圖提升 5 人判決正當性,此種陽謀,昭然若揭。
但是,#違憲就是違憲、#違法仍是違法,其違憲違法的 5 人組成,並不會因為提出的意見有助被告程序權保障,就能夠讓違憲違法的判決合法化、合憲化。
台灣民眾黨贊同在合法的前提下,各機關可以努力繼續提升我國的人權保障,但應該「以合法的程序進行」。此時 5 人持續判違法決,訴求人權保障議題,因是在違法程序的前提下,實乃對各級法院法官、律師,都創造了本無必要的難題。
此次 115 年憲判 1 號對於系爭的刑事訴訟法第 416 條,採取的是一種合憲性解釋建議,認為應準用刑訴法第 346 條之規定,讓辯護人在為被告之利益且被告未明示反對下,得單獨為被告之羈押處分提起抗告。其實,即使沒有此解釋建議,各級法院法官在解釋適用法律時,本來就可以做此種合憲性解釋。
事實上,關於羈押制度,現行法存在更多「侵害人權」的規範,台灣民眾黨早就提出相關修法,解決許多更為嚴重的問題。令人遺憾的是,卻遭由民進黨政府控制的司法院與法務部杯葛反對。本黨呼籲,立法院應 #立即排審《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的修正草案, #全面檢討羈押制度 的人權侵害問題。
台灣民眾黨沉痛呼籲,5 人判決在憲法上、法律上 #都是違憲違法而無效。請賴清德 #立即履行法律義務,別再刻意拖延提出大法官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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