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司法 濫權羈押,嚴重 迫害人權,改革修法刻不容緩!

台灣司法 #濫權羈押,嚴重 #迫害人權,改革修法刻不容緩!
近日有民眾因不滿司法,製圖發布於網路,就火速遭羈押禁見,對比與綠營權貴交好的罪犯,卻不用羈押還縱放潛逃,再度引爆社會的不平怒火。這樣的司法作為,就是選擇性辦案、再斬首示眾,只要你惹到當權者,言論自由、比例原則、程序正義通通淪為笑話。司法,真的還是為正義而存在的嗎?
📍「羈押」被玩壞!淪為懲罰被告、押人取供手段
羈押是我國刑事訴訟最嚴重的強制處分,目的是在「保全審判程序」進行,絕非作為在判決確定前,提前懲罰被告的手段,更不該是檢察官用來收集證據的工具;如果檢方用羈押來蒐集證據,檢方就會不斷押人取供,完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 李宜光 律師表示,現在台灣的羈押變成報復性手段,只要檢方法官認為對司法人員有威嚇,不去探討是否符合羈押要件,就情緒性先把人押了,在判決確定前提前懲罰被告。
羈押制度變成以強暴脅迫利誘詐欺方式,取得被告自白的不當手段,需要徹底的改革。
📍 串證「之虞」難以舉證!檢方懷疑你串證就是串證
現行制度法官會輕易裁定羈押,就是因為羈押被告不是犯罪認定的證明,只需要傳聞證據就可以羈押,白話文就是👉「證據大概如此,就可以把人押了」,合理嗎?
檢方只要說還有證人在外面,有串證「之虞」就把人羈押,可怕的是「之虞」是毫無證據的臆測,所以被告與律師根本無從辯護,「沒做的事情我要怎麼舉證?」法律上積極事實如殺人,有凶器、屍體、血跡可以證明;但消極事實要怎麼證明「我沒殺這個人?」更可怕的是羈押一定附帶禁見,被告為了脫離羈押的嚴酷環境,很多人只求能快點離開,寧可認罪換取自由。
羈押要件上證據方法要有法定限制、否則很容易演變成檢察官聲押,法官就單純蓋章而已,這種制度一定要改。
📍 就是要押你,檢方起訴後還「#無限抗告」毫無道理!
檢方起訴後代表證據都蒐集完畢,羈押理由就不存在,但是現況是還能一再抗告延押,以柯文哲案最典型,獲得交保後,檢方又發動無限抗告,直到柯文哲被羈押為止。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 吳景欽 疾呼,起訴後檢方不該濫用抗告權,不然只要對檢方不利就抗告到被告被押為止,這會搞死人,立法院必須馬上修法改掉!
羈押應是刑事訴訟的最後手段,今天連柯文哲、鄭文燦或陳水扁對上檢方仍是弱勢,如果制度不解決,未來老百姓面對檢察官,「哭天哭地也沒人會理你。」
當制度不再保障程序正義,司法就成了人治工具。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 黃國昌 表示,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已將《刑事訴訟法》相關修法送進立法院,目前正極力爭取各黨各派委員的支持,讓法案早日排審,努力捍衛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與公平正義!


近日有民眾因不滿司法,製圖發布於網路,就火速遭羈押禁見,對比與綠營權貴交好的罪犯,卻不用羈押還縱放潛逃,再度引爆社會的不平怒火。這樣的司法作為,就是選擇性辦案、再斬首示眾,只要你惹到當權者,言論自由、比例原則、程序正義通通淪為笑話。司法,真的還是為正義而存在的嗎?
📍「羈押」被玩壞!淪為懲罰被告、押人取供手段
羈押是我國刑事訴訟最嚴重的強制處分,目的是在「保全審判程序」進行,絕非作為在判決確定前,提前懲罰被告的手段,更不該是檢察官用來收集證據的工具;如果檢方用羈押來蒐集證據,檢方就會不斷押人取供,完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 李宜光 律師表示,現在台灣的羈押變成報復性手段,只要檢方法官認為對司法人員有威嚇,不去探討是否符合羈押要件,就情緒性先把人押了,在判決確定前提前懲罰被告。
羈押制度變成以強暴脅迫利誘詐欺方式,取得被告自白的不當手段,需要徹底的改革。
📍 串證「之虞」難以舉證!檢方懷疑你串證就是串證
現行制度法官會輕易裁定羈押,就是因為羈押被告不是犯罪認定的證明,只需要傳聞證據就可以羈押,白話文就是👉「證據大概如此,就可以把人押了」,合理嗎?
檢方只要說還有證人在外面,有串證「之虞」就把人羈押,可怕的是「之虞」是毫無證據的臆測,所以被告與律師根本無從辯護,「沒做的事情我要怎麼舉證?」法律上積極事實如殺人,有凶器、屍體、血跡可以證明;但消極事實要怎麼證明「我沒殺這個人?」更可怕的是羈押一定附帶禁見,被告為了脫離羈押的嚴酷環境,很多人只求能快點離開,寧可認罪換取自由。
羈押要件上證據方法要有法定限制、否則很容易演變成檢察官聲押,法官就單純蓋章而已,這種制度一定要改。
📍 就是要押你,檢方起訴後還「#無限抗告」毫無道理!
檢方起訴後代表證據都蒐集完畢,羈押理由就不存在,但是現況是還能一再抗告延押,以柯文哲案最典型,獲得交保後,檢方又發動無限抗告,直到柯文哲被羈押為止。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 吳景欽 疾呼,起訴後檢方不該濫用抗告權,不然只要對檢方不利就抗告到被告被押為止,這會搞死人,立法院必須馬上修法改掉!
羈押應是刑事訴訟的最後手段,今天連柯文哲、鄭文燦或陳水扁對上檢方仍是弱勢,如果制度不解決,未來老百姓面對檢察官,「哭天哭地也沒人會理你。」
當制度不再保障程序正義,司法就成了人治工具。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 黃國昌 表示,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已將《刑事訴訟法》相關修法送進立法院,目前正極力爭取各黨各派委員的支持,讓法案早日排審,努力捍衛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與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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