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者條款 公私一體適用」─ 民眾黨團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
「有政府,不做事?」,建立完整的廉政及透明法制,台灣到底還要等多久?
 
今(7)日,由民眾黨黨團三長 賴香伶總召、張其祿副總召、高虹安幹事長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該正視並且維護「吹哨者」的權益與安全。
 
因為有「吹哨者」的勇敢揭露,台灣在勞工保護、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等議題上,許多過去沒發現的問題因而獲得重視,政府進而改善、補破網。然而現行法規對於吹哨者的保護並不明確全面,揭弊保護範圍及程序更是雜亂不一,讓揭弊吹哨面臨後續風險,對遏止社會重大弊端極為不利。
 
法務部廉政署102年時曾推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卻只將「揭弊」侷限於公部門的貪腐問題,直到108年5月才將範圍涵蓋公、私部門的草案版本送進立院審查,卻因未能得到執政黨黨團支持,最終仍未排入立法院院會議程無法完成三讀,至今也未見再送立法院。
 
因執政者改革牛步,近期諸多案件涉及吹哨,如勞動基金弊案、農委會水保局台中分局集體喝花酒事件,或是康軒集團董事長違反檢疫規定等,其中疑為吹哨者的女員工被迫離職等不合理情形層出不窮。

我們在本會期也已提出民眾黨團版本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並一讀通過,呼籲執政黨政府應正視、呼應民意及社會需要,盡速完成立法程序。
 
我們版本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有五大特點,包括對吹哨者的保護溯及既往、設立獨立的「揭弊者保護委員會」保障吹哨者,並擴大受理揭弊機關、揭弊範圍涵蓋公私部門、訂立揭弊者補償及獎勵機制法源、給予揭弊者適當身心照護措施及避免媒體不實報導。
 
作為國會新興力量,我們始終以公開、透明為處事的核心理念,在公義及人權推動上更是責無旁貸;去年9月民眾黨團組成廉政修法工作小組,推動包括「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等各項廉政陽光法案,期望台灣在實現公義的道路上,不斷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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