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臉書更新】疫苗救濟難又慢 案件全審完要70個月 僅0.26%獲得賠償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認定有多困難?
 
從事件發生要通報就很複雜,一開始以為要申請「藥害救濟」,後來才知道得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疑似接種疫苗受害民眾須提出醫療院所開具的受害資料,經過地方衛生局調查,由衛福部委辦單位準備審議工作,再等衛福部每月召開一到二次的審議會,法規要求審議小組要在6個月內完成審定,必要時還可以延長3個月,目前累積4千多案粗估要70個月才能審完。

回顧過去一年,全台總共通報18226件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衛福部初步認定9218件為「疑似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然而這只是救濟管道的第一關,接下來還有冗長的審議程序要走。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從民國110到111年審議294件申請,佔申請總數6%,其中13件被認定為相關案件,換句話說,至今只有0.26%的申請人獲得賠償,施打疫苗後死亡數至今累積1408人,也只有34人獲得喪葬補助。

在新冠疫苗施打滿一週年的現在,還有16.76%、近400萬人遲遲不打第一劑, 75歲以上第一劑施打率只有76.7%,遠低於全國平均83.2%。根據台大公衛學院統計,多數長者因為有慢性病,對施打疫苗的嚴重不良事件感到恐懼,加上救濟困難管道不暢通,讓很多人還在觀望。
 
隨著防疫生活逐漸解封,我們呼籲政府也應該用簡單易懂的說明取代信心喊話、暢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才能有效拉高疫苗施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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